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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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城市应急管理局

共运城市委网信办
运城市
公安一局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
运城市通信联合办公室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城市人民检察院
运应急发(2024)42号蓝曹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公安局、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联合办公室、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
现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市通信联合才公室
然市人民检察院
024年6月26明
分云0
2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
事故隐患,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
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损坏党和政府形象。为全面加强安全生
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系统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相关证书涉假
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中共山西省委网信办
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高
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
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198号)要
求,结合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组
织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
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
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
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
-3-
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
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贵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
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
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全市专项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副组长由应急管理局、党委网信办、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联合办公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管
领导担任,成员由上述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加强
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逼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主任由市应急管
理局人事培训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上述部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
成,主要负贵统筹协调、工作督导、定期调度、梳理汇总、宣传
报道、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用工企业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
设,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排查特种作业
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
持证情况,分别通过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
-4-
号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
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住房城乡建设部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全国工程质
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
https:/zlaq.mohurd..gov.cn)、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
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
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验证书真伪。对自查
出的假证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将假证问题线索及时向
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二)组织培训考试机构自查自改。市应急管理局、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督促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含考试
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一轮自查自改,培训机构要重点排查学
时不足、不按大纲施教等弄虚作假问题,考试机构(含考试点)
要排查纵容、参与考生作弊,勾结倒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违法
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
改。
(三)严格监管和执法处罚。各级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
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逢查必检证书”制度,共享部门证书数据,
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假冒证书进行比对筛查,及时发现假证问
题线索。综合运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
-5
查等方式,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检
查,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用工企
业进行处罚。按职责权限对培训考试机构的检查,要采取调看监
控视频、学员电话回访、核对培训考试档案等方式,对于不满足
基本条件的,依法依规处罚和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从
事培训考试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要深挖背后的问
题线索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
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各级网信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
网站平台加强网络信息发布的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涉安
全生产资格证书违法违规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本地网
络交易平台根据发证部门要求及时清理下架虚假营销、涉嫌假证
有关信息,并通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等方式对平台落实情况进行
检查;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关键词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监
测,提供线索供有关部门筛选甄别,并对有关部门确认为虚假的
依法进行查处。各级电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站、APP的ICP备
案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境内假冒政府网站、APP。各级
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并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
(五)严格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对制售假证,涉嫌伪造、变
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
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验,以及
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
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
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
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相关部门商请协助的重大疑难案件加
强执法联动。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单位的
会商研判,依法提前介入各类涉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刑事案
件,确保案件质效。人民法院对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
公文、证件、印章等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审判。
(六)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以案释法,
通过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梳理筛选出一批典型案例,针对无证上
岗、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件、平合虚假宣传、培训“走形式”、考
试弄虚作假等问题,采取“一类一通报”“一季度一通报”的方
式在主流煤体上集中曝光,增强通报曝光的针对性、警示性和威
慑力,深化警示震慑效应。
(七)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各自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等开辟投诉举报窗口,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投诉举报窗
口和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等渠道提供假冒政府网站、制假售
-7-
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要深入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假证危害、证书查询方式等宣传,
将其纳入2024年安全宣传“五进”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安
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证。
四、工作要求
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把专项治理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举措,倒排工期,确保各
项任务落实落地。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协作配合打假
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假证危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成
立工作专班,强化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
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有关部门于6月、8月、10月、12月23日前对口报送
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于2025年1月8日前对口报送工作
总结
-8
附表
2024年
月份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问:
对金业执法检查情况
网络空间治理情况
立案查处情况
公安机检察机
人民法
春出无
查出企业限期整政停业整
罪的
的问题线冒政府
格证书违
会诉的院审判
题线
量(项)

项)
数量案件数量
件)量(件)
备注:各级有关都门于6月、8月、10月、12月23日前对口报送上2个月的进展情况。
-9
(此件依申请公开)
山西省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印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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