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监察执法购买服务项目
秸秆禁烧监察执法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秸秆禁烧监察执法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秸秆禁烧监察执法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W01-F
3.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4.采购预算:6,043,500.00元。
5.服务地点:吉林省境内。
6.服务内容:多维度数据分析决策服务、多源卫星监测技术服务、联动监察技术服务、精准执法技术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周期:三年,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对供应商服务团队的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保证服务正常运行,组建项目服务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10年以上的从事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经验,并缴纳社保;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同等职称。
(2)其他团队成员:10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至少5名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缴纳社保。
3.3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7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日9时00分。
2.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四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813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莹莹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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