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2024年凉水河流域流量计、测毒仪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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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凉水河流域流量计、测毒仪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2024年凉水河流域
流量计、测毒仪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24-ZC-5271-000093),招标人为北京城
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
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
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
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
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
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
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
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
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2023
年止回阀及附属管线附件维修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
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
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
况良好: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和CNAS认可证书: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30万元(含)仪表校准服务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
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
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
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
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
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人联
系。本次招标招标人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邮箱为
1shyy@bdc.cn,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投标人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8762320134。
4.2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Ishyy@bdc.cn。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的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
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9时
30分,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5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
号)。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
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
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
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招标单位(部门或厂):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运营
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8762320134
招标单位负责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手机):13661282894
监督部门: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党群部
中标结果质疑:010-67966320-8067
招标监督:010-67966320-8067,wangyu@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城分公司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