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医院包装机、十功能煎药机采购竞争性磋商第三次公告

宿迁市中医院包装机、十功能煎药机采购竞争性磋商第三次公告

各供应商:

宿迁市中医院包装机、十功能煎药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宿迁市中医院包装机、十功能煎药机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6万元

3.主要内容:包装机1台、十功能煎药机3台,具体参数要求见公告下方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台)

总价(万元)

1

包装机

20L

1

0.6

0.6

2

十功能煎药机

20L

3

1.8

5.4

3

总计





6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5.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响应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响应之日止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7.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经销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三、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7月2日8:00至2024年7月4日17:30。

(二)供应商在磋商文件提供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传图片)、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传图片)、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注明响应的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公告下方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关注邮箱通知)。

(二)递交(接收)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另行通知(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宿迁市中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27-********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宿迁市中医院招标办公室

邮政编码:******

六、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中医院官网。

2.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附件:

宿迁市中医院

2024年7月2日

标签: 包装机、十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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