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等18个招标公告
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等18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FWGK-RQH-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其它渠道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等18个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2.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燃气中压管网33.7公里、低压管网1537公里,更换427个小区共计45.9万户居民的户内燃气设施。项目资金来源:国家政策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及隶属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该项目是国家政策资金投资60%,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配资40%,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和大庆市住建业发展保障中心签署了委托协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负责,招标完成后,中标人和大庆市住建业发展保障中心签署委托协议。
2.2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等18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全过程咨询、监理、检测、无损检测等服务选商的招标代理。
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一)协助招标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二)协助拟定招标方案;
(三)编制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四)编制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五)协助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资格预审;
(六)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做好澄清和答疑;
(七)协助编制招标控制价;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
(九)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
(十)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十一)编制评标报告,根据评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复核评标过程资料;
(十二)协助办理招标备案等事宜;
(十三)协助签订合同;
(十四)组织收集招标全过程资料并按要求移交招标需求单位或招标管理部门;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其他事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哈尔滨市、大庆市
2.5 计划投资:上报国家发改委工程共18项,合计投资:人民币 12.8亿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等18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商服务项目。
2.7其他说明: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中标候选人需满足综合评分60分(含)以上,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1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不足15人,且大于等于11人,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最终选取前10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靠前的10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有人放弃中标,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进行递补;合格投标人不足11人,项目流标。
工作量分配:
按照大庆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18个工程计划分两批组织总承包施工招标及各服务选商招标,第一批10项工程今年年底实现竣工验收,第二批8项工程时间待定。本次招标选取10名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分别负责第一批10项工程的招标代理,10项工程按照批复投资额从高到低排序。
第一批计划2024年8月30前开标10个工程。 按工程投资额从高到低排序为工程一、工程二、工程三、工程四、工程五、工程六、工程七、工程八、工程九、工程十,中标人按排名高低分别获得工作量代理。(以实际批复为准),若总体批复工程数量少于10项,排名靠后的中标人未获得工程招标代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7日内办理完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工程招投标的代理。
3.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1日18:00:00至2024年07月0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7月12日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郭新杰
联系电话: 0459-*******
电子邮件: guoxinjie@cnpc.com.cn
招标人: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联系人:谭兆民
联系电话:0451-********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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