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通过监督抽检发现17批次不合格食品(含餐饮具),现将上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米易县悦鑫副食店销售的干山药片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干山药片;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2年09月16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悦鑫副食店;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1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干山药片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干山药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带入;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加强进货查验管理,强化索票索证。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9日组织复查验收。

  二、米易县双味小吃店使用的餐碗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碗;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2年11月03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双味小吃店;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0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条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抽检批次餐碗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未将餐具进行消毒。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3日组织复查验收。

  三、米易县玲园小吃店使用的汤碗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汤碗;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2年11月3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玲园小吃店;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3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汤碗的行为,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由于当事人2018年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已被我局行政处罚,属拒不改正情形。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2023年2月7日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汤碗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清洗、存放不当。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严格落实餐具的清洗消毒制度。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7日组织复查验收。

  四、米易县父老湘亲餐饮店使用的餐碗、面碗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碗、面碗;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2年11月03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父老湘亲餐饮店;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0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餐碗、面碗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未按要求进行餐具消毒。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3日组织复查验收。

  五、米易县双味小吃店使用的汤碗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汤碗;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2年11月03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双味小吃店;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0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抽检批次汤碗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未将餐具进行消毒。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3日组织复查验收。

  六、米易县新福餐馆使用的汤碗、餐碗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汤碗、餐碗;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2年11月3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新福餐馆;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汤碗、餐碗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消毒柜损坏,造成消毒不彻底导致的。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3日组织复查验收。

  七、米易县迷之扬餐馆使用的餐碗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碗;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2年11月4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迷之扬餐馆;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3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是清洗和存放不当造成的;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严格按要求,进行餐具清洗和消毒。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7日组织复查验收。

  八、米易县锡禄干杂店销售的炒白味瓜子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炒白味瓜子;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2年11月2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锡禄干杂店;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炒白味瓜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储存不当。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20日组织复查验收。

  九、米易县透骨香手撕烤板鸭兔店销售的腊板鸭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腊板鸭;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3年1月6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透骨香手撕烤板鸭兔店;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3月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 500.00 元整(大写:伍佰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腊板鸭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储存不当。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4月24日组织复查验收。

  十、米易县美点蛋糕店销售的蜂蜜蛋糕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蜂蜜蛋糕;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3年5月11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美点蛋糕店;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1000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蜂蜜蛋糕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当事人在制作该蛋糕时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不严。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落实好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17日组织复查验收。

  十一、米易县城北市场刘清英销售的韭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韭菜;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3年5月10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城北市场刘清英;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2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韭菜中污染物限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七)项。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伍佰贰拾元整(520.00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韭菜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带入。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规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11日组织复查验收。

  十二、米易县添天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油条;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3年5月12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添天小吃店;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2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制作油条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油条不合格的原因是过程控制不严、未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7日组织复查验收。

  十三、米易县特香包蛋糕店销售的枣泥蛋糕、海绵蛋糕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枣泥蛋糕、海绵蛋糕;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3年5月14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特香包蛋糕店;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未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600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枣泥蛋糕、海绵蛋糕不合格的原因是当事人过程控制不严、操作不当。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10日组织复查验收。

  十四、米易县白马镇挂榜市场杨树琼销售的韭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韭菜;规格型号:散装;抽样日期:2023年5月30日;被抽样单位:米易县白马镇挂榜市场杨树琼;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1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韭菜农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10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韭菜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带入。米易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规定。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9月21日组织复查验收。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资料。

标签: 处置 食品 核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