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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法库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法库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敬老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001包:大米、白面、豆油、及其他杂粮。以实际用量为准。具体金额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一)大米:1、产品规格:每袋大米净重25KG,产地为东北地区,当年或前一年收获水稻加工制成,注册品牌,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一级新米,符合产品应有色泽,呈透明、半透明或白色,颗粒整齐,具有新鲜米特有香气、无异味、无碎米。
2、执行标准:符合《大米》(GB/T1354-2018)国家新标准。
3、包装制作:包装标识应符合GB/T*****的规定和卫生要求。包装要坚固结实,封口严密,包装袋有明显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志,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间有效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一半,严禁二次包装。
4、严禁转基因水稻加工制成。
5、必须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每一批次大米供货时,必须提供同一批次的检验报告单。
6、提供近一年内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大米》(GB/T1354-2018)标准或国家、行业及地方第三方的相关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企业标准报告的需提供在当地备案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复印件。
(二)面:1、产品规格:净重25kg袋装,特二级及以上,当年或前一年收获小麦加工制成,满足《GB1355--86》小麦粉标准,每批次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2、包装制作:包装要坚固结实,封口严密,包装袋有明显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志,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时间有效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一半,严禁二次包装。
3、严禁转基因小麦加工制成。
4、提供近一年内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GB1355—86》小麦粉标准或国家、行业及地方第三方的相关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企业标准报告的需提供在当地备案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复印件。
(三)油:1、产品规格:注册品牌,桶装密封,净重5L/桶。
2、执行标准:非转基因大豆压榨或浸出油。符合GB/T1535-2017标准,每批次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食用油须符合食用油卫生国家标准GB2716-2005和GB1536-2004国家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标准三级及以上。
3、包装制作:采用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塑料桶,要求坚固结实,封口严密,喷码正确。气味口感好,严禁二次包装。
4、每一批次食品油供货时,必须提供同一批次的检验报告单,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一半。
5、必须提供SC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配送方式
敬老院名称 | 地址 | 次数 |
法库县四家子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四家子乡后满洲屯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卧牛石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卧牛石乡石人堡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秀水河子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秀水河子镇杨家堡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三面船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三面船镇二台子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生态旅游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十间房镇大二道房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养老院 | 法库县法库镇正阳街4委7组 | 每月1次 |
备注 | 此表仅做参考,具体送货频率和送货时间以最终协商为准。 |
三、其他要求:
(一)投标过程中,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用户提前2天(至少2天)下达订单,通知供方送货品类、数量、时间和送达地点,供方当天或次日向需方提供订单报价,如出现需要临时供货事件,双方需提前1天协商,确保供方有充足备货时间。
(三)供方须专人、专车送货,并负责卸货,送货车辆为车况、卫生良好的密封车,配备明显车标,送货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四)货物准时送达用户指定存放位置,供方需随货物提供有效票据凭证,果蔬类提供农残检测报告,经双方当面验收质量、核实数量,并在交接单上共同签字。
(五)采购方对每批次货物进行留样封存,至下批次到货后,对货物进行质量对比,出现饮食安全问题,送当地质检部门检测,如因供方所供货物所致,供方负全责。
(六)如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送货不及时的,存在饮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秩序,出现1次,退货。采购方提出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供货商做出书面承诺;出现2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标签: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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