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热力站安装工程B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热力站安装工程B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热力站安装工程B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 建设(公开)0082号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已由内发改投字[2011]13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热力站安装工程B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1)项目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工程规模:12座新建热力站内17套机组,1座扩建热力站内1套机组,共计18套机组的设备、管道安装和机组、水箱基础、排水沟等土建项目的施工。
(3)招标范围:
兴安热电厂2×340MW机组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热力站机组安装B标段建筑安装工程。包括12座新建、1座扩建站内18套供热机组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和工艺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基础、水箱基础、排水明沟等土建工程,不包括换热机组本体设备、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变压器设备采购安装)。
热力站名称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热力站名称 自来水热力站(新建站) 钢材市场热力站(新建站) 博源酒店热力站
(新建站) 金泰花园热力站
(新建站) 商业中心热力站(新建站) 客运站热力站(新建站) 棚户区03热力站
(新建站)
序号 8 9 10 11 12 13
热力站名称 森发商场热力站(新建站) 翰林学府热力站(新建站) 河东市场热力站(新建站) 盟党校热力站(新建站) 盟技工学校热力站(新建站) 恒大绿洲热力站
(扩建站)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具有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等相关人员。
(5)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8)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和《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的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类似工程业绩合同(至少一份);
(9)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区内、区外施工企业均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0)区外报名企业应提供外进备案证明;(潜在投标人必须到内蒙古住建厅办理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
(11)投标单位及法人的行贿犯罪证明档案查询告知函;(由项目所在地或者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12)A4纸打印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公司邮箱、公司传真),并携带优盘一个用于存储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09:00
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6号原人防办公楼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秦圆圆、宋静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宿志田 姜海宏
联系电话: 152*****977 136*****24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巨海商厦7楼707室
联 系 人:木人
联系电话:****-*******、186*****831
传 真:0471--6525034
邮 箱:jnzbgcb@163.com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标签: 热电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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