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食堂食品招标公告

行政中心食堂食品招标公告

行政中心食堂食品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鉴于区行政中心食堂与配送公司供货合同马上到期,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区行政中心食堂食材采购规范管理,我中心将成立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食品采购招标小组,成员由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今后食堂食品价格和品质。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将全程参与并监督。
二、配送食品的种类
根据区行政中心食堂食品分类,共分为八大类:
(一)鱼类;
(二)鸡鸭类;
(三)油、米、面粉类;
(四)蔬菜类;
(五)调味品、干货类;
(六)水果类;
(七)肉类;
(八)杂货类。
我中心将根据需要,由中标商户配送相关食品和调料。
三、招标相关要求
(一)招标要求
1、配送公司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配送运输服务资质以及食品检测设备或设施(如检测药物残留等设备)并长期使用,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1年以上经营资质,且具有配送单位或企业1年以上经验。
2、投标单位为东乡本地商户,信誉良好,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近几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债务纠纷,须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配送物资要求
中标商户的供货价必须为批发价,不能高于市场价。
①蔬菜类每天需要提供农产品检测报告。
②猪肉类从东乡区屠宰场直接批发,每天需要提供动物检疫报告。
③鱼、鸡、鸭应该从经营三年以上的商户或专业养殖户购买并提供动物检疫报告。
④水果应该从水果批发市场批发,要求每批次有农产品检测报告。
⑤调味品类,采用国内的一线品牌,确保提供货品为最新生产,有食品包装检测,且有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相关报告。
⑥油、米、面粉类必须从一级代理商购买,要求每批次米、面、油有第三方检测报告(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机构出具,例CAM),且有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
⑦所有食品要求新鲜、质优、绿色无公害。
(二)报名时间
此次报名的时间从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5日中午11:00结束,上午9点—11点、下午15点—17点为报名时间段,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身份证、近一年内每月一次的配送食品检测报告、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市场监管局开具的诚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法人无犯罪证明、配送单位或公司相关票据证明等),招标小组将对报名商家资质进行审查。对符合竞标的商家收取1000元保证金,中标者开具凭证,待合同期满后退回,未中标者将退回。
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徐水生139*****406 冯静之 136*****970
四、入围商户和中标方式
(一)确定入围商户。中心招标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投标商户(如环境卫生、检测设备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参与投标资格,并确定最终入围招标商户。此次招标需满3家以上才开标,预计开标时间为7月18日,地点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招标商户。整个过程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招标,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全程参与。
(二)中标方式。此次招投标将采用先抽签再摇号的方式进行,并现场公布中标商家,最终产生3家配送公司(2家中标商户和1家备选商户)。我中心将对中标商户和备选商户在“东乡发布”公示一个星期,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问题反映,将试用2个月,如达到我中心配送要求,将与2家中标商户签订配送服务合同;未达到配送要求的商户将取消中标资格,并由备选商户试用2个月,试用合格签订配送服务合同,配送时间为10个月。


抚州市东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日

标签: 食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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