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猛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猛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砚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猛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砚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WSZ*******
工程地址:
砚山县阿猛镇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拟新建建筑面积约1700㎡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7-22 8: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7-28 17:30
报名地点:
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7-02号)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
高女士、赵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3.3、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4、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5、业绩要求:①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建筑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②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竣工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下达时间)应至少承担过壹项类似性质、规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或单项中标、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提供业主或合法的第三方提供项目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中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双方均提供) ②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双方均提供)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须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主办方查询结果)。 ④投标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还没有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文山州参与新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3.7、其他要求:①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提供),云南省省外设计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设计入滇备案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设计方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参与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并复印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7-0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工程详细信息:
2.1、项目名称:砚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猛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砚山县阿猛镇; 2.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700㎡,总投资约390万元。 2.4、招标内容:砚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猛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招标范围:砚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猛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详见设计任务书、技术要求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资金来源:自筹; 2.8、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9、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含设计期30日历天)。
备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用社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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