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无人机智能机场及手持式无人机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玉溪市公安局无人机智能机场及手持式无人机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服务周期:90天
报价方式:价格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09 23:59:00
发布时间:2024-07-02 11:28:48
采购编号:YNYXA**********Z202*****271
采购单位:玉溪市公安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八戒公采(https://cg.zbj.com/)网站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2023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实行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相关查询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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