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大青山街及周边积水点改造工程项目二标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土默特左旗大青山街及周边积水点改造工程项目二标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土默特左旗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土默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的《土默特左旗大青山街及周边积水点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委托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土默特左旗大青山街及周边积水点改造工程(二标段)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土默特左旗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土默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赵志敏 联系电话:139*****599
三、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C座7层
联系电话: 0471-******* 邮 箱:*********@qq.com
四、项目建设概况
范围为金川区域金五路改造。雨水管道2869m。DN300管道911m;其中DN1000管道52m;DN1400管道706m;DN1800管道400m;DN2000管道800m。一体化雨水泵站1座。道路恢复面积:*****m2
本项目总投资为:3136.0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期:二年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土默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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