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沪03破997号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第三批
2023沪03破997号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第三批
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第三批)
(2023)银田机电破管字第30号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沪03破9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银田机电)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2023)沪03破997号决定书,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银田机电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年7月2日,另确认第三批职工债权4户,职工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638,446.91元。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将第三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9日。
职工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债权名单、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即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9日期间)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银行流水明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仲裁裁定书、调解书等),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最终回复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未提起异议或有异议但未按期提供相关证据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表所载内容无异议。公示期后,管理人将就无异议部分的债权向上海三中院申请裁定确认。
管理人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3 4935 5464 邮箱:dyyang@deloitte.com.cn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6楼。
特此公示!
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三批)
附件1:上海银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表(第三批)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职工债权人 | 身份证号码 | 职工债权金额 |
1 | 金海华 | **************1713 | 272,584.41 |
2 | 卞寅驰 | **************3437 | 154,192.15 |
3 | 吴建新 | **************2411 | 88,688.93 |
4 | 柯梁 | **************1639 | 122,981.42 |
合计 | 638,446.91 | ||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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