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57兴山县高桥乡绕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S457兴山县高桥乡绕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457兴山县高桥乡绕镇公路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相关专题研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高桥乡。
2.2工程概况:项目起点位于高桥乡卫生院西侧,止于G209处,路线全长约2.2公里,拟按路基宽度8.5m建设。
2.3招标范围:S457 兴山县高桥乡绕镇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审查报批,含项目报 批所需专题研究(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水土保持、环评、立项阶段社会稳定性评估)、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工可立项(含估算)、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批工作等。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31万元。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7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 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客服:172*****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172*****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159*****887。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9、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7月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99*****006、招标人电话0717-*******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交通运输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2号
电 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
联 系 人:蔡成琼
电 话:199*****006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2022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行业信用评价评为D级。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5、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
注:1、第1-2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3-5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2、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类别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勘察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
造价人员 | 1人 |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注:1、上述人员需提供2024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路桥、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项目负责人非因不可抗力不得被更换。 |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
标签: 公路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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