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芒塘至兰厂村屯道路工程(XKZB2016(GL)-G011)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芒塘至兰厂村屯道路工程(XKZB2016(GL)-G011)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芒塘至兰厂村屯道路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以市移发【2016】4号文、恭政办阅【2016】1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县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这些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境内
计划工期:3个-
建设规模:芒塘至兰厂村屯道路工程3.1km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等级: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应按规定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备案。
3.2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25至2016-7-29,每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5栋)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委托代理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有效的备案核准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质检员上岗证、身份证,施工员上岗证、身份证,上述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起)、自2014-至今(按项目开工时间从2013-算起)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3公里以上(含3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至少一份,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等)。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8-15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14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恭城县城中西路政务中心8楼地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邮政编码:542400邮政编码:541004
联 系 人:李安国联系人:梁元忠
电 话:****-*******电话:****-*******
传真:****-*******
201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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