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崇左市分公司宣传服务项目重2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保财险崇左市分公司宣传服务项目重2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保财险崇左市分公司宣传服务项目(重2)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崇左市分公司宣传服务项目(重2)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GX039

3.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

4. 采购人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路中段发展大厦A区第一、二层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定2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崇左市分公司各部门及理赔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设计制作宣传条幅、宣传展架、宣传牌及易拉宝等宣传材料;印刷增员工具、管销展业工具、产品宣传工具及非有价单证等。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严禁列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需提供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需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

8. 项目《磋商文件》获取:

(1)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2)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9日。

(3) 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本项目,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成功支付平台使用费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成功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文件后视为报名完成,可参与应答。

注册及获取如有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4)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

(5) 凡参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及下属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完成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的供应商注册入库。入库审核通过后,将人保e采网站用户信息界面截图放入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路中段发展大厦A区人保财险崇左市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11.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路中段发展大厦A区人保财险崇左市分公司一楼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的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递交。

12. 评定方法:综合评分法。

1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南宁环球金融中心T2栋1211室

业务联系人:谭斌斌、王韶辉

电 话:0771-*******

电子邮件:zhonghuaq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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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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