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庄街道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张庄街道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都张发〔2024〕15号

张庄街道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

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联动共治,持续完善各项管控措施。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循序渐进”原则,通过出台政策激励、收储体系建设、利用主体培育、运行机制创新等多措施推进,合理规划秸秆综合利用方式,逐步提高全街道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秸秆禁烧禁抛:实现全街道范围内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抛,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确保卫星遥感零登记,省市区巡查零通报。秸秆综合利用:坚持行政推动与政策驱动相结合,按照“贮还结合、生态优先”总思路,合理规划秸秆还田、离田区域,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设立专栏、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文件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推广报道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对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在全街道范围内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动员部署会、现场观摩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将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的要求传递到基层一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包干”原则,各村(社区)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责任主体,村(社区)书记既是第一责任人,又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照目标任务,抓推进、抓督查、抓落实。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小组、具体田块、具体农户;各相关部门要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农业中心负责秸秆还田离田技术培训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督查考核等工作;环保办负责秸秆禁烧的协调、督查和考核;水务站负责对秸秆禁抛的督查考核;派出所积极配合执法主体,加大“双禁”执法力度,形成强势管控态势;环卫所强化秸秆“双禁”期间农村环境“五位一体”管护;财政所负责财政扶持资金落实;纪检办负责工作督查推进;宣传办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宣传;各村(社区)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位。

(三)抓实农机安全。农业机械专项管理落实村(社区)属地职责,强化村(社区)农机安全网格员职责,做到“机一响人就到,机不停人不走”,所有网格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身穿红马甲和戴好臂章“盯人、盯机、盯田块”,严禁有人在作业机械周边拾麦穗、稻穗,坚决查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作业、无证驾驶、逾期未检、未缴纳保险及禁止变型拖拉机违法使用(简称“三查一禁”)。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农机安全网格员考核,一档村(社区)为:郑通、龙海、王庄、钱庄、成庄,二档村(社区)为:东盛、东徐、西徐、仓头。

(四)突出综合利用。重点围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贮,细化落实好具体措施。一是编制利用规划。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确定燃料、饲料、材料、肥料、基料等多个途径综合利用方案,明确到村组,具体到匡口、田头,形成一村、一图、一表,标明匡口面积和利用方式,并报农业中心备案。要通过告知书、承诺书等形式,与规划还田离田区域内的所有农户签订还田离田协议,确保规划知晓率100%。二是细化还田作业。按照每250亩农田配备1台带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每350亩农田配备1台中大型秸秆还田机、每600亩配备1台粉碎机的标准,每一个还田匡口都要对接到具体农机合作社作业机手和机具,签订作业合同,落实“保证金”,明确作业时间、作业质量、作业价格、安全责任等相关要求,选择的农机驾驶员及大中型拖拉机必须证照齐全、年检有效。要选择好还田技术路线,明确专人现场跟踪检查,过细抓好还田质量。收割机收割切碎秸秆的,留茬高度须小于10厘米、切碎长度小于5厘米、还田旋深大于12厘米。对机械不足的,要及早想方设法落实措施,确保满足作业实际需要。三是落实离田收贮。围绕“谁来收,谁来运,往哪堆”等重点,为每个离田匡口预留堆放场地,提前对接收草企业或合作社,落实专门劳力到田间及时收草,逐步提高秸秆离田利用率,坚决不让未经处理的秸秆留田,杜绝秸秆焚烧漏洞。

(五)明确扶持政策。从2024年开始,对服务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农民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及家庭农场,购买农机装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政策扶持。对农机购置、秸秆还田、离田、水稻机插秧,区级奖补部分的对照相关文件执行,街道予以适当奖补,具体奖补内容和标准如下:(1)提高水稻机插水平。对新购置6行(含)以上乘坐式插秧机且正常开展作业的,街道给予补助0.5万元/台;对育供秧服务主体当年集中育秧(秧池)面积达10亩以上,秧苗供本街道内农户种植,并提供机插秧作业服务的,每亩秧池补助0.1万元。(2)提高秸秆还田离田集成水平。村(社区)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应对接秸秆利用主体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并与秸秆离田示范匡口的种植大户签订协议。对秸秆打捆离田,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全量加工利用的,经第三方核查公示后的面积,街道每季给予补助20元/亩(给收贮企业)。对秸秆离田堆放点的一切安全责任主体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对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离田的面积,给予每村(社区)每季每亩5元的工作经费(由区、街道核查验收面积为准),用于宣传发动、验收、看管人员工作经费;离田、还田补助范围为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范围内的耕地、村组机动地(二轮承包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小农户补贴面积原则上与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一致;种植大户补贴面积不得超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机动地承包协议、耕地承包协议)面积;私自流转的实际种植户需二轮承包确权对象签字认可的手续。对秸秆离田预留堆放场地每年街道补助1200元/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农机安全网格员考核:一档村(社区)考核总分为100分,得90分以上工作费补5000元/年,80-90分工作费补3000元/年,70-80分工作费补2000元/年,70分以下的不补,工作经费直接发放到人;二档村(社区)考核总分为100分,得90分以上工作费补3000元/年,80-90分工作费补2000元/年,70-80分工作费补1000元/年,70分以下的不补,工作经费直接发放到人。(3)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组织补助费。对水稻机插秧实插面积每亩补助10元(用于机械组织、机插秧验收、现场会等工作经费),农机补助、还田离田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折通”系统发放,工作经费根据区第三方核查确认面积,按标准直接拨付村(社区)。

(六)强化督查考核。根据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要求,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采取第三方核查,严格考核,不打和牌。秸秆还田考核,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自主检查,适时组织抽查。主要流程是:各村(社区)根据规划,将秸秆还田的区域按匡口面积把作业任务书逐一发放到具体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和机手,作业结束后,农机服务组织或机手将秸秆还田作业情况形成明细表,并由农户和村(社区)签字盖章确认、街道验收确认后,再到村(社区)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街道将汇总表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委托中介机构对作业面积、补助资金进行抽样检查,并在政务网上公示。各村(社区)上报的秸秆还田面积、收草离田面积数据要准确无误,如数据准确率低于90%,街道纪委将进行处理。

(七)严格追究问责。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严查严控秸秆焚烧抛河现象,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省市区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将在全街道范围通报,有关考核项一律按零分计算。对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的村(社区),提请街道纪委公开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张庄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3日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安全生产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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