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峪道河镇峪道河村、崖头村、水泉村、西岩村、神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其它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汾阳市峪道河镇峪道河村、崖头村、水泉村、西岩村、神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EPC 总承
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Q1411822024052903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市峪道河镇峪道河村、崖头村、水泉村、西岩村、神泉村美丽乡
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编号:SQ141182202405290312),已由汾阳市行政审
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投资发[202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
政府,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奖补资金1000万元,村自筹4.5万元,其余为汾阳市财政投
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峪道河镇峪道河村、崖头村、水泉村、西岩村、神泉村五个村的绿
化工程、景观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历史文物保护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 1 标段,标段(包)内容:
以 EPC(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汾阳市峪道河镇峪道河村、崖头村、
水泉村、西岩村、神泉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
用及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培训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2.3 总 投 资:1580.55 万元。
2.4 资金来源:上级奖补资金 1000 万元,村自筹 4.5 万元,其余为汾阳市财政投
资。
2.5 建设地点:汾阳市峪道河镇
2.6 建设性质:改建
2.7 计划工期:十个月
2.8 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
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 1 标段,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
同一人;
3.4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
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
果为准);
3.6 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3.8.2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
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8.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
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7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4.2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注册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并在吕梁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的项目经理 CA 证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吕梁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
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项目异议接收单位: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汾阳市峪道河镇梁家沟村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岩
联系方式:15698686881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上发布。
9.2 本项目全面实行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
梁市)→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解密、确认报价。
9.3 为落实“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
投标活动实行“承诺制+评定分离”的通知”,参与项目的各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填写《山西省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承诺书》。
9.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
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13835835865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阳市峪道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汾阳市峪道河镇梁家沟村
联 系 人:李岩
联系方式:15698686881
招标代理机构:吕梁信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 81 号 3 层 302 室
联 系 人:马永山
联系方式:1573541407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