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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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等询价采购项目信息公告2016725根据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6年7月28日下午2:00时(北京时间,下同),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东辽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等询价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DLZC2016HW1223、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等4、采购预算:279500元整。5、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询价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2)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响应同一个询价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均将被拒绝。3)供应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经营经营范围:有警用装备或警用器材项目,具有吉林省公安厅经营警用产品的审批文件。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和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有意响应的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印刷体、手书签名加盖名章)原件,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东辽县政府四楼采购中心综合科)领取询价通知书,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询价通知书。7、确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2016年7月28日,截止时间下午2:00 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请有意响应询价的供应商特别注意:1)只有按规定时间内在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才可以提交响应询价文件。2)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需出具法人授权领取询价通知书的证明,并注明领取询价通知书的项目名称及编号。3)供应商领取询价通知书后,务必准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才具有参加询价评审资格。8、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东辽县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采购中心开标室)9、询价响应保证金及到帐时间:(1)询价响应保证金:5500元整(2)询价响应保证金到帐时间:2016年7月28日8:30时前从询价响应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帐户,询价响应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询价响应人自负。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辽支行账户名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账 号:********138*****0040注: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10、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东辽县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采购中心开标室)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宝刚 联系电话:156*****666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夏涛 联系电话:****-*******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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