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标段已经泰发改投资字【2023】345号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标段

三、工程地点:泰和县马市镇武山垦殖厂

四、工程概况:从105国道到武山垦殖场沿线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及部分节点氛围营造,武山圩镇道路提升、绿化改造提升、排水和三线整治、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圩镇环境八乱整治。(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债资金和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为*******.59元。

八、建设工期:90日历天

九、对投标企业人员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类证)、劳动聘用合同及开标当月前(不 含开标本月)连续交纳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6)关键岗位人员有效岗位证书及连续交纳 6 个月及 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关键岗位人员指市政施工员、市 政质量员、材料员、安全 C 类证人员。

(7)外埠进赣投标企业依据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 知》、《关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江西住建云平 台信息数据紧急通知》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 外建设 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 审批〔2020〕4 )等规定执行,外省企业提供能够有效 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成功备案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上要 能显示参与本次投标项目建造师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备案名字。

(8)依据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 按照以下查询路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并 打印查询结果。路径查询方式:进入信用中国官网--- 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 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 章法定代表人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的投标,已中标的 取消中标资格。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 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 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 薪即付 ”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 诺函,视为资审不合格。承诺失实的,将视为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其投标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 号)规定:“投标保证金在 10 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 。”

(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 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所有已入围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专家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入围企业《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进行查验。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1)投标企业承诺书。 (对有关事项第 11 点(1)--(5) 进行承诺)

①投标人( 公司) 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 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 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 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 公司) 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 前 36 个月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在本地区 参与投标的行政处罚。(限制区域指吉安地区范围内)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执行者,无吉市 管办字 [2024]7 号文件规定的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未纳入国家开展的联合惩戒失信名单。

④本公司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承诺在施工当中严格 履行项目责任人终身责任,不随意更换投标承诺的建造 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 料员、安全C类证人员)。

⑤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①依据赣建招标函[2019]1号,投标人因骗取中标行为而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应同时存在以下两点情形:一是该投标人的骗取中标行为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中已明确载明该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为“骗取中标”行为。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围标串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行政处罚只认可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③针对投标企业所有的承诺内容,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需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12)、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按有关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配备。

(13)、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6)、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1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设置评标委员会5人,其中主场设置2人,副场设置3人。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09:00时前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4、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单位: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文平 联系电话:153*****72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睿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796-*******

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标签: 人居环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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