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项目潜在供应商在“详见磋商文件”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2024-YL-001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一年
采购要求:对每一个开展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提交《等级评定报告》,以及在评定过程中甲方需要的其他材料,并形成全市评定情况的总报告。等级评定结果必须按照民政部标准,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投标限价):
服务名称 | 地点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每个养老机构评定预算(元) | 采购预算(元) |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项目 | 呼伦贝尔市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前往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楼D439)或致电0470-*******获取《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楼D439)电话:0470-*******
五、开启时间
2024年5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呼伦贝尔市民政局会议室(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楼D461)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齐斌
联系电话:0470-*******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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