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提灌站招标公告
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提灌站招标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办事处
关于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提灌站项目的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办事处拟对“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提灌站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供应商。特邀请有意向、具备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提灌站项目
(二)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大佛寺街道曹家村
(四)工程承包范围:项目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二、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二)项目控制价:******.22元。(大写:壹拾玖万壹仟玖佰柒拾捌元贰角贰分)
注:项目控制价即为成交价格
三、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发布。
四、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
以固定价(即项目控制价)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通过响应文件审查的供应商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各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四川省外企业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村委会办公室(地图搜索“曹家村村民委员会”)。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9时00分-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由本单位人员作为代表到报名地点递交相关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和报名费转账截图)视为报名参加比选。
(四)报名费缴纳。报名费100元,采取转账的方式;汇款账号:645*****000******;账户名:广安市前锋区新桥街道曹家村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农商银行前锋支行;备注栏需注明:“提灌站项目报名费”。报名比选资格不能转让,报名现场登记后获取本项目设计图、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电子版)。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须完全满足)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抽取时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时提供)
(三)承诺函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六)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结果网站截图。
(八)提供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四川省外企业提供)
(九)第八款《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应答表,格式自拟。
注:资料须胶装成册,逐页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实质性要求,须完全满足)
(一)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二)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分包:本项目不分包;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5%,剩余的5%将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如无违约的情况,由成交人申请无息退还,否则酌情扣款。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符合条件具备偿付能力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自愿选择提交保证金的方式。
(六)施工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施工结算等须满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应规范等要求。材料、设备的品质,规格必须满足最终财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的要求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对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质保服务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险修复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供应商实施保修。
4.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九)施工安全。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和其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十)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调整。
(十一)验收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开标事宜
(一)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胶装成册的《响应文件》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者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子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4年7月6日9时30分
(三)开标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村委会会议室(地图搜索“曹家村村民委员会”)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13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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