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智能场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智能场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集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智能场馆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JLBW2016-0722(ZN)
1、招标条件:
集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智能场馆建设工程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业主为集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集安市;
2.2招标范围:智能场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为: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30日,37个工作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1555号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金宇大路1555号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招标控制价)¥184.1243万元,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集安市办公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1555号
联系人:祝科长 联系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132*****949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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