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贺州学院北苑7#、8#学生宿舍床架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1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贺州学院北苑7#、8#学生宿舍床架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147号
桂政采函〔2024〕147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盛鑫鸿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1号标准厂房B座三层305号
法定代表人:张强
委托代理人:刘武杰
本中心于2024年6月25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贺州学院北苑7#、8#学生宿舍床架采购项目(GXZC2024-G1-******-CGZX)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5项:采购需求货物1“三连体公寓床”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二、床架部分”床架材料均要求为开口型材,该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6.多功能安全护栏”“8.床梯”的要求需要开模才能制作,有明显的排他性;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3)产品生产能力及履约保障分”中的设备要求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设备、涉及功能相同设备重复加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1)信誉分”中要求提供的证书与本项目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质疑事项1、2、3、4不成立;质疑事项5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7月2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贺州学院。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