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旁结算移动推车招标公告

床旁结算移动推车招标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床旁结算移动推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为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我院拟采购二台床旁结算移动推车,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床旁结算移动推车

(二)数量:二台

(三)预算金额:6万元

(四)最高限价:6万元

(五)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六)采购方式:本次采购根据医院内控制度组织采购活动,采用比价法评选(投标人需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根据招标要求,在满足医院需求、服务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一)设备功能要求:能够满足患者住院费用及医疗保险的床旁结算需求

(二)设备要求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整车重量

整车重量≤35KG


外形尺寸

≥460mm(宽)x480mm(长) x 800mm(高)


控制面板指示

具有一键开机状态指示灯和电池电量指示灯


工作台面

工作台面有三面凹形塑料围挡,且围挡与工作台面一体成型。围挡采用一体成型塑料抑菌材质,围挡高度≥25mm


台面把手

把手采用全金属把手。


把手设计

把手采用可拆卸设计。


整车材质

面板采用ABS抑菌材料,耐受医院常用消毒剂擦拭消毒


立柱升降

工作台面可升降;工作台升降高度范围:≥300mm;升降立柱为套管式设计;支持上窄下宽立柱结构或上宽下窄结构设计


隐藏线缆

整车隐藏线缆式设计


脚轮

4个医疗级万向脚轮;2个前轮带前后刹车功能,超静音、防滑、防缠绕脚轮


工作站放置位置

工作站主机为内嵌式设计,嵌入到车体中


★工作站一体化

为保证产品一体化结构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工作站主机须与整车同一制造商。


工作站主机

工作站主机为集成一体化主机,主机整体内嵌在车体设备层内,设备层不可因放置工作站主机而破坏其整体性,主机不可外露,设备层底壳不可因主机的安装而加工拼接


CPU

不低于酷睿Intel i5 6代


内存

≥4GB


硬盘

≥128GB SSD


网络及接口

支持2.4G/5G双频网络,支持协议802.11 a/b/g/n/ac

10/100/1000Mbps x 1

USB2.0 ≥3,USB3.0 ≥ 2,HDMI ≥1;

内置天线设计,无任何外露。


操作系统

支持Win7/8/10


电池

电池嵌入在车体底部。

磷酸铁锂电池

充满电时间≤6小时

连续使用≥8小时

充放电管理设计,显示电量并且智能动态管理功耗

具有外壳对地漏电电流保护、电击保护功能

应具备输出电压可调节功能,具有过压、过流、欠压、过充、过放保护功能


显示器

≥21.5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支架调整角度

水平左旋转≥90°,水平右旋转≥270°


显示器支架升降

显示器支架套管采用医用抑菌材质,升降范围≥50mm

(三)服务要求:质保不低于三年

★特别说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方能进入竞标范围。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云政办发〔2022〕42号)及《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一)申请人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承诺、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三)资料装订: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注正、副本字样,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投标资料因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签章:正副本密封包装后放入同一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资料须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

六、报名及投标资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7月5日17:30时

(二)资料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7月9日15:00时

(三)收件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白塔路266号

(四)收件人名称: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部(行政楼三楼)

(五)资料开启时间:2024年7月9日15:00时

(六)资料开启地点:采购部办公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白塔路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875-*******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部

2024年7月2日

申请文件格式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床旁结算移动推车采购项目

比选响应文件

申请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床旁结算移动推车

序号

项 目

金 额

1

报价


3

服务承诺

不低于三年

4

质保期


5

结算方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

6

1其他说明


申请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比选报价为:交货地点的完税价。申请人在清单中填报的含税单价包含使其投入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运输、集成、安装、调试、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保险、培训、技术服务等相关所有费用),以及设备、材料清单中没有明示而供货及安装调试过程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内容所涉及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系 (申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申请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申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比选。代理人在本项目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附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申请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注:申请人需要按照公告中的资格要求,逐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五、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参数

偏离情况





























































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附件六、其他证明文件

注:申请人需要按照公告中的其他要求,逐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七、售后服务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承诺、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 的 名 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 的 名 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须提供相关网站(如https://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材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若比选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比选申请人(盖章):

日期: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比选申请人(盖章):

日期:

注:

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说明:投标人如有其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材料请自行拟定添加



标签: 床旁结算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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