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
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2024年度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工作
二、选聘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我市2024年度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面积3363.85亩,“十三五”流失耕地复耕任务2500亩,现选聘一家技术单位作为该项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不含整改图斑的外业调查),具体负责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永农补划、图斑审核、数据处理等。
四、选聘范围:选聘技术承担单位一家。
五、资格要求:
(一)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提供单位“三合一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规划资质,提供单位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4年度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1份。
(四)在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单位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书。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图片各1份。
(六)近年来承接过海南省各市县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耕地种植利用调查等相关类型项目,熟悉我市耕地资源状况。
六、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工作成果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七、其他事宜:
(一)项目报价最高不得超过28万元。
(二)严禁技术单位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
(三)符合资格要求的请于2024年7月8日下午5:30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担过的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耕地种植利用调查等相关类型项目合同、项目报价单(密封)到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6报名。
(四)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归还,谢绝联合报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九、选择办法: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方女士,电话:0898-********。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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