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3号实验楼和13号学生宿舍楼屋面琉璃瓦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3号实验楼和13号学生宿舍楼屋面琉璃瓦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
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3号实验楼和13号学生宿舍楼屋面琉璃瓦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
陕西理工大学
三、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地点
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
五、项目内容
监理服务项目为:南校区3号实验楼和13号学生宿舍楼屋面琉璃瓦维修工程造价为114.91万元,南北校区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造价为34.62万元,合计为149.53万元。具体工程施工内容见工程施工图纸及项目清单。
六、项目预算
监理费用预算4.5万元。
注:总价包死,须包含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全过程监理费用。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陕西理工大南校区3号实验楼和13号学生宿舍楼屋面琉璃瓦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5、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提供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报名时需提供资料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到陕西理工大学基建处报名,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1、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2、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
2、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基建处项目管理科(旧行政楼一楼最东侧)
3、联 系 人:李老师
4、联系电话:0916-*******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电话通知
陕西理工大学基建处
2024年7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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