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监控改造设备及安装项目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监控改造设备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监控改造项目等设备及安装进行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1、采集设备(楼层走廊摄像枪机、楼层楼梯口摄像半球机、门卫楼摄像半球机、楼外围摄像机枪机、云台摄像球机、拾音器);2、平台存储设备(门卫及接访处硬盘录像机、监控专用硬盘、监控系统管理平台)3、控制设备(控制工作站、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4、显示设备(拼接屏支架、液晶拼接屏、解码显示平台、屏幕控制软件、高清视频线)5、网络配套设备(服务器机柜、不间断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电池)6、其它(工程材料)。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资金来源为预算资金。投资总额约为27万元。
要求
1、本项目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所提供的相关电子产品需具有CCC认证。
3、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日),具体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采购的生产经营范围和供货及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所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报名,报名原则上以生产企业优先)。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并提供生产企业对该项目所提供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授权书原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限:1、摄像枪机2、摄像半球机3、云台摄像球机4、硬盘录像机5、监控专用硬盘6、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注:指嵌入式Linux一体机)7、控制工作站8、核心交换机9、接入交换机10、液晶拼接屏11、解码显示平台12、屏幕控制软件)。
(3)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授权产品的原厂质保函(壹年)原件。
(4)投标单位所投监控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5)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须具备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725日至2016年7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6:00时(双休日休息)。
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725日至2016年7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6:00时(双休日休息)。
地点: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消防天龙宾馆3楼)
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供应商所在地检察院开具);
4、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5、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并提供生产企业对该项目所提供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授权书原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限:1、摄像枪机2、摄像半球机3、云台摄像球机4、硬盘录像机5、监控专用硬盘6、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注:指嵌入式Linux一体机)7、控制工作站8、核心交换机9、接入交换机10、液晶拼接屏11、解码显示平台12、屏幕控制软件),并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授权产品的原厂质保函(壹年)并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
(注: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缺一不予受理,以上原件审查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合格的供应商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
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其它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检察院
办公地址:本溪市溪湖区69栋
联系人:王胜
电话:139*****6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
、免责声明:合格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016725附件:00002检察院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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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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