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东花苑回迁楼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东花苑回迁楼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东花苑回迁楼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3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项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兴凯路以东,镇东路以北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国有土地,西至卫东河,南至振东路,北至国有土地。
招标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基本情况:占地面积26427.35平方米,容积率1.117,总建筑面积29515.2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515.21平方米),绿地率47.27%,住宅总建筑面积29515.2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515.21平方米,其中车库及储藏室建筑面积为6117.76平方米),停车位245个(居住停车库179个,地面停车位66个)。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含)以上资质,在近2年参加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服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及管理员)共3人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
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具体缴纳时间以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七楼)。
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七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132*****266
监督单位: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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