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消融治疗仪
微波消融治疗仪
数量:1套
1、依据2018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属于“01有源手术器械类“的产品。
2、工作频率:提供2450MHz、915MHz两种频率任选。
▲3、微波发射源:固态源。具有国家发明专利
4、输出功率:支持0-100W功率输出,且连续可调,实际输出功率误差小于±10%。
▲5、设备具有功率检测功能,保证功率输出准确度和监控保护误操作。
6、匹配负载50Ω;线缆驻波比≤1、3。
7、工作模式:连续、间歇两种工作模式任选,两种模式互换可调,在间歇工作状态输出3S,停止2S。
8、治疗时间:治疗时间(1-30)分钟,任意选择设置,治疗时间到,自动停止输出。
9、冷却系统:带有冷却系统,以保证消融针与正常组织接触面的温度在45℃以下。
▲10、设备具有安全保护措施:驻波保护、功率误差保护、过温保护、过流保护、过压保护等
11、消融针杆温监测及超温保护系统:消融针与正常组织接触面温度的实时监测、显示,测温范围10—45℃,精度±0、5℃,当温度超过45℃时,设备自动停止输出。
12、旁开测温及超温保护系统:消融范围边缘温度监测,测温范围35—99、9℃,精度±0、5℃,当测温针温度超过设定值时,设备自动停止输出。
13、显示方式:触控液晶屏显示,可通过触摸屏控制整机。
▲14、配备ISP双接口,便于设备升级与扩展。
15、工作电源:电压220V±10%;频率50Hz。
16、具有双路安全开关控制。
17、额定输入功率:≤1200 vA。
18、工作环境:温度5—40℃;湿度 ≤85%的条件均可正常工作;气压86-106KPa。
19、整机防泄漏:无用微波辐射<5mW/cm2;仪器外壳泄漏<5mW/cm2。
备注1:
1. 请将公司三证合一证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报关单、产品授权书、个人授权以及证明文件、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设备清单、实价、产品特性、功能、彩页、其他医院成交记录(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密封后交设备科树工(地址: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 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楼913设备科2室),并在封面上注明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以Word表形式做简单的产品介绍,发到邮箱:**********@qq.com,联系电话********。注:资料请到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2. 如果参与议价的公司为中小企业,需要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提供自证材料;
3. 特别备注:请供应商下载《附件:设备配置确认表》并按要求填好,盖公司公章,一并投标资料提交。
4. 厂家及公司承诺免费开放该设备信息接口及端口,并免费配合我院的物联网建设,出具配合方案,并提供厂家及公司纸质版双方盖章的承诺函。
截止日期: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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