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税务风险专项检查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税务风险专项检查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因业务需要,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中介机构提供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税务风险检查服务,兹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税务风险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四)服务范围:

(五)服务内容:对检查主体的税务工作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并对各主体出具检查报告,就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事项,逐一提供解决建议方案并协助后续整改。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税收登记情况。确认企业各税种认定信息是否齐全,税务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2.税务申报与缴纳情况。是否按税法规定及时做各税种纳税申报。税款是否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纳税申报表填报是否准确无误,是否存在漏缴、少报、错报税款的情况,是否因延期申报、错报产生罚款或滞纳金。是否存在税法口径收入成本费用确认时间不匹配,未做税会差异调整的情形。

3.增值税发票管理。检查企业发票“领用开具、台账登记”等管理是否规范,发票内容是否与实际交易相符,是否有虚开发票情形。是否存在增值视应抵未抵、不符合税法抵扣情形而抵扣事项,是否存在应取得而未取得专票情形,是否存在应取得高税率发票实际取得低税率发票未扣除进项税差额结算情形。

4.税收优惠享受。企业享受的各项减免、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已全部、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备案)同意。须重点核查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特殊行业企业所得税减免、股权划转、因城市规划建没需要被动拆迁获得拆迁款土增税免税等特殊税收优惠事项。

5.重大涉税风险。各企业需针对重大涉税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如企业获得分红款是否由被投资企业直接支付,被投资企业支付分红款是否属于税后分红款,近五年债务重组、股权出售、大额资产出售等事顿,是否单独研判、涉及到税种情况是否考虑全面,计税基础是否准确等。

(六)服务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依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最新认定为4A、5A级(实际开展业务并出具报告主体)。

(四)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持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六)需入驻天府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七)拟派服务团队至少由3名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持有税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五年有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财税顾问或其他财税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团队成员需有担任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常年财税顾问或其他财税服务业绩的过往经历。

(八)符合中介机构选聘回避原则:

1.供应商(中介结构)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关联单位。

2.供应商(中介结构)与参选事项涉及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过往或当下的利益或经济纠纷等情况。

3.供应商(中介结构)与公司的市场化竞争对手、法律诉讼对手等对立立场的他方不存在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过往或当下的合作关系。

(九)根据采购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三、商务要求

(一)本次公开比选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合同;

(二)项目报价包含工作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中选人需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在服务时间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

五、比选文件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人相关证照。包括《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简介、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的最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综合排名、评级情况、经营状况。

(三)拟派团队介绍。包括不限于拟派团队人员简历介绍,拟派团队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业绩证明,团队成员担任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常年财税顾问或其他财税服务业绩的过往经历证明,团队人员税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明,拟派团队的特殊优势和类似经历介绍。

(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管理程序及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与内容、项目分工、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成果交付保障等内容。

(五)承诺书及收费报价。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将比选文件自行密封在文件袋内。文件袋正面注明申请人名称、文件名称(“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税务风险检查服务项目”)、申请时间并加盖公章,文件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二)比选材料应装订成册,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必须保持一致。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四)无论参选人是否中选,比选文件恕不退回。

七、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二)申请人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制作并递交比选文件。

(三)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比选对象。

(四)评审委员会成员集中与比选对象进行谈判,要求比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五)确定中选人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发布比选结果公告,制定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签订服务合同。

八、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从服务报价、综合实力、服务团队、服务方案四个维度综合评分,总分值100分。(见下表)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涉及的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在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scgjxn.scgzjy.com/)和天府阳光采购平台(https://scgzjy.tfygcgfw.com/)发布。

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3日9时至2024年7月9日17时(法定工作日内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档上传至天府阳光采购平台;纸质文档在比选谈判当日递交至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A座12楼。

比选谈判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10时整。

联系人:张女士 135*****802

附件:《四川国经兴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税务风险专项检查服务项目比选文件参考模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风险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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