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都镇、福新镇零工驿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的公告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都镇、福新镇零工驿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的公告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向都镇、福新镇零工驿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的公告
根据《天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以及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零工超市零工市场建设的通知》(崇人社发〔2021〕32号)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现拟对向都镇、福新镇零工驿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公告项目名称: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都镇、福新镇零工驿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单位:两家
三、项目费用:两个乡镇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预算为20万。
四、项目要求
(一)驿站建设方面,要求2个月内竣工,包括:
1.零工驿站设计和建设;
2.零工驿站候工区设计和建设;
3.驿站办公区设计和建设。
(二)运营管理方面,服务时间1年,包括:
1.负责打造零工驿站软性工作文化;
2.提供就业候工服务;
3.提供就业推介服务;
4.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用工需求调查服务;
5.提供就业信息的维护和信息发布服务;
6.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7.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咨询服务;
8.完成县人社部门要求协助开展的其他服务等。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对应服务范围的供应商。
六、报名所需材料(有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书(要留有联系电话);
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报价单(包含硬件建设设计方案、建设费用和运营管理服务费用);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7.近三年代理过的相关业绩材料,要求有合同、有活动图片等。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建设和服务经验的单位优先。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价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按要求送达或快邮至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中心。(请设置有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文件袋密封条上加盖单位公章)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天等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黄0771-*******。
4.监督部门: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
标签: 建设及运营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