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企业旗下子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某企业旗下子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某企业旗下子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关于某企业旗下子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某企业旗下子公司股权收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2 采购单位

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某企业旗下部分项目公司股权,按照集团及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本次股权并购项目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拟收购项目公司相关情况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拟收购项目公司共10家,2023年末总资产合计约25亿元,净资产合计10.6亿元(数据来自2023年审计报告)。

本次收购范围几家项目公司主要业务均为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所在地分别位于辽宁、山东、河南等地。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为采购人在本次收购过程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相关法务材料,包括不限于:

1、配合完成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制度规定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

2、协助采购人开展商务谈判、拟定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和配合协议签订及股权交割等相关工作;

3、按照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要求出具各项书面、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律意见。

2.2 服务期限

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止

2.3 服务地点

北京、项目公司所在地(如需)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5 最高限价

本次服务范围暂定为10家子公司,最高40万元,超过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因本次服务范围存在进一步增加或减少子公司的可能,各供应商除需按照10家子公司服务范围报总价,还需增加单一子公司的服务单价(报价清单中单列该价格)。该单价可与总价无关联,仅作为合同执行中价格结算调整的依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内(附证明材料,并盖公章确认)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二项国有企业收购水务资产的类似法律尽调、咨询服务案例(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相应案例协议(协议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4)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至少具有一项作为签字律师为国有企业收购水务资产提供法律尽调、咨询服务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7月2日18:30— 2024年7月5日18:3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供采购单位存档使用。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8日13: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4年7月8日13:3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 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153*****751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021-********

电子邮箱:cnscjjjd@puyuan.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单位: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辽宁,山东,河南,北京市,西城区,上海

标签: 股权收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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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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