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24年节能监察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黔东南州2024年节能监察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2024年节能工作安排,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395号)的要求,对黔东南州2024年节能监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采购,通过询价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黔东南州2024年节能监察咨询服务。
2.项目内容:协助完成黔东南州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节能监察等,并出具相关报告。
3.项目经费:12万元。
4.项目委托方: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报名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节能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级职称。拟派的工作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稳定的人员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名。项目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熟悉政府机构节能监察工作要求。
4.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三、工作要求
1.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服务工作须秉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保证审核工作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节能咨询结论及评价报告,并对节能咨询结论及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独立完成节能咨询服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3.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节能咨询服务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节能咨询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4.服务机构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节能咨询服务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节能咨询服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
四、报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或授权书须有日期)。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函(含单个企业节能监察服务报价)
5.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6.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及劳动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7.相关经验证明。
8.本次服务方案。
9.近三年内无履约纠纷、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10.材料真实性声明。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申报时间
2024年7月2日-7月8日17: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受。
六、相关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制作成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dnhzk@163.com,并将纸质版(两份)邮寄到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1室。
七、比选程序
我委将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比选,确定承担此项服务的机构。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咨询电话:0855-*******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标签: 节能监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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