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呼伦贝市海拉尔区河道管理局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二次比价)询价预审公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受呼伦贝市海拉尔区河道管理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二次比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二次比价)
批准文件编号海财购准字【2016】113号
采购文件编号海财购准字【2016】113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沿河公园环境卫生保洁服务1详见附件2515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具有卫生清扫、垃圾清运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卫生清扫、垃圾清运)(2).公司自备有清扫、清运垃圾的机械设备及车辆,如:农用翻斗车(不得少于2台并提供行驶证)、装载机(不得少于2台并提供与正规商家签订的购车合同)。必须是本公司名下车辆。(3).具有卫生清扫、保洁的管理经验,并出具与政府合作的相关合同。 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采购人进行资格后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信用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信用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注:投标人投标时不能提供上述各项原件,视为无效投标。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人。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7月25日至2016年08月0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 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 无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null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邮政编码021000
联系人陈子尧
联系电话********405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呼伦贝市海拉尔区河道管理局
地  址呼伦贝市海拉尔区河道管理局
邮政编码021000
联 系 人贾涛
联系电话135*****981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2016年0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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