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医院瓶装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中心医院瓶装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中心医院瓶装气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3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31ST******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瓶装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85,92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瓶装气体A):

采购包预算金额:3,497,92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瓶装气体A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497,92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瓶装气体B):

采购包预算金额:28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瓶装气体B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88,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瓶装气体A)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采购包2(瓶装气体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瓶装气体A)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的相关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拟投包号下相关的采购内容。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拟投包号下相关的采购内容。

(4)如属于自主运输的,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需符合本项目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包2(瓶装气体B)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的相关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拟投包号下相关的采购内容。 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拟投包号下相关的采购内容。

(4)如属于自主运输的,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需符合本项目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份,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下方式二选一),提交方式:

①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内送达投标地址)。

②邮寄提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快递的形式提交(收件人:马倩升,电话:0754-********,收件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

7、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中心医院

地 址:汕头市大华路9号

联系方式: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

联系方式:020-********、020-********、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超妍、戴琨琳、马倩升

电 话:020-********、020-********、075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2日


标签: 瓶装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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