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永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

项目编号: 新航路采【2024】30号

项目名称: 2024年永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包1 心肺复苏机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1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包1 无创呼吸机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2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包1 牙科种植机 口腔设备及器械 1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包1 种植牙椅 口腔设备及器械 1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包1 红外辐射治疗装置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2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包1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2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包1 减重步态训练器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数量合计: 10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4%扣除);(5)凡是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7-02 00:00:00 至 2024-07-0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2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新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 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 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 永宁县杨和北街82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虹桥路陕西大厦B座14层
联系方式: 153*****625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姚鹏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杰
电话: 153*****625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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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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