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第二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 招标公告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第二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 招标公告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第二批次建管甲供物资
特殊桥梁支座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496号)、《国铁集团 安徽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7号)批准建设,其中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大别山隧道 DK171+500,向西穿大别山脉,沿既有合武铁路南侧行至既有麻城北、红安站并站,后进入武汉市于黄陂区东南设长江新区站,出站后沿绕城高速西行至天河机场,于机场东南侧新设武汉天河站,出站后向西两跨绕城高速公路于东西湖区新沟西线路所与武汉至宜昌高铁相衔接。本段新建正线长 163.350km,设车站 4 座:麻城北、红安、长江新区、武汉天河。
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根据行车速度合理确定。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2014)。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特殊桥梁支座。
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无。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7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8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 时3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08号澜桥公馆7号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玉带东二街163号2-8层
联系人:吴磊、夏宋
电 话:133*****372
电子邮件:hwtlzbdl@163.com
2024年7月1日
备注:“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 种类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 或图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备注 |
C-01 | 特殊桥梁支座 | 弹性约束多功能支座 | GTQZ/TX-******-k70/e30-0.1P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个 | 6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2019年7月以来)具有通过 CMA 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Q/CR756.2-2020)出具的招标同类物资(包含弹性约束多功能铁路桥梁球型支座)合格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4.供货业绩:投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5年内(2019年7月以来,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项目投标同类物资(包含弹性约束多功能铁路桥梁球型支座)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5.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弹性约束多功能支座 | GTQZ/TX-*****-k65/e30-0.1P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个 | 4 | ||||
弹性约束多功能支座 | GTQZ/TX-*****-k55/e35-0.1P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个 | 4 | ||||
弹性约束多功能支座 | GTQZ/TX-*****-k60/e35-0.1P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个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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