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税务代理服务选商公告
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税务代理服务选商公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税务代理服务选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一、税务代理项目1、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2、2024年度全税种审核;3、对税收政策等项目进行现场培训;4、常年税务顾问;5、非正常报废资产出具鉴证报告;6、涉及资产评估业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1、非正常报废资产鉴证、企业全税种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资产评估等业务,需到现场进行审核,合理安排审核时间,不影响业务正常上报,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2、对企业进行税收政策等项目的现场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根据企业需求,随时解答、辅导的业务问题。三、其他服务事项1.服务地点: 通辽分公司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项目概算或预算/最高限价(总价、单价): 6万7.费用构成:服务费(含服务方差旅、住宿、税费等费用)。 |
项目单位: | 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代理服务商注册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总分机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誉、商业道德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没有税务方面的不良记录;2.具备本行业执业证书,在财政部门备案; 4.服务商须提供近2年至少3份类似项目业绩。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应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6.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评审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线上线下均可获取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赵晓松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51*****11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标签: 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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