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林基路小学红色学校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库车市林基路小学红色学校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市林基路小学红色学校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ZFCG-2024-CS022
项目名称:库车市林基路小学红色学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
最高限价(元):*******.5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林基路小学“我爱浙疆”·林基路小学红色学校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56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出具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的技术交底、各阶段现场验收及竣工验收和本工程有关的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及验收。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学校大门及正面外立面、雕像修缮及周边拆建,教学楼大厅、校史馆改建,主要包括:学校大门拆建,雕像及周边拆建,前操场及天井地面铺建,教学楼大厅改造,传承室及校史馆改建,天井文化墙改造。详见附件(库车市林基路小学红色学校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需提供截图,专家评委并通过系统查询进行资格审查)。
(3)法定代表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全权代理人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供应商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登录: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9094cf6fec6f&type=vod,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迟登或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林基路小学
地 址:库车市热斯坦街道林基路街31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库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库车市市民服务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0997-*******,189*****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君
电 话:0997-*******,189*****439
附件信息: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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