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所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9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YGX-2024-41
项目名称: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5,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5,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25,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 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5,300.00 | 1,425,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项目属性:工程类。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3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9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2.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环路(沙河路至裕华路路口段)迁移路灯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2(或2023)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2、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系统间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如存在文件生成和上传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软件公司,187*****787、**********、********-*****。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谈判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请各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 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所
地址:高新区创业大厦21楼2112室
联系方式:132*****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阳光城写字楼1205室
联系方式:181*****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壮
电话:181*****949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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