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汉滨区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医学检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CZD2024-ZB-1261-001
项目名称:医学检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医疗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投标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含“医学检验”);
3.4、不接受投标人对检测项目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汉滨区第一医院医学检验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1批,项目概况: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自身免疫性抗体检测、内分泌激素类检测、维生素定量测定维生素定量及分型检测、微量元素测定、免疫类测定、基因检测、病原体核酸检测、生化类检测及其他检测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其他
2.1 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2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2.3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
标签: 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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