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政法学院一号食堂主体二楼及附属餐厅招商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JZFFW-002-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图木舒克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政法学院一号食堂主体二楼及附属餐厅招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新疆政法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号食堂主体二楼及附属餐厅于 2020 年 9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外包部分为主体
楼二楼及附属楼,建筑面积 3640.73㎡,目前已经营三年,餐厅内的水、电、排风、厨具设
备等由学校 2020 年采购安装,目前均能正常使用。需进行就餐大厅环境硬件升级改造(包
括吊顶、水电、灯光改造、内墙装饰等)以及后厨功能间的改造升级等。具体服务要求以采
购文件要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政法学院一号食堂主体二楼及附属餐厅招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政法学院一号食堂主体二楼及附属餐厅招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
明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 6 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 6 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缴费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前 3 年内(成立不足 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严禁利益相关竞标人同时参与
同一个档口的竞标(利益相关竞标人主要指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
血亲),严禁实施围标、串标等行为,一经举报并查实,取消所有相关当事人的竞争资格;2)
本项目不接受学校在职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在读学生及曾有违法犯罪记录者竞标;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天一名苑小区(兴图工程咨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天一名苑小区(兴图工程咨询)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政法学院
地 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 52 号
联 系 人:张翔宇
电 话:0998-58860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图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天一名苑小区(兴图工程咨询)
联 系 人: 张紫扬
电 话: 18899192068
电子邮件: 38941786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