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维护服务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江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维护服务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2024年江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维护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包括江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含国发软件)的运行维护,具体内容有:
1. 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漏洞,升级安全补丁。
2. 系统运行监控维护:对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交换服务器等服务器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确保稳定运行,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
3. 定期检查系统数据自动备份任务运行情况,保证监控数据的稳定可靠,当出现自动备份任务失败的情况时,则以手工方式做数据完全备份。
4. 检查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包括系统是否能正常登录、数据传输是否正常、报表功能是否正常等, 如上述各项功能出现不正常时负责检查原因并解决。
5. 保障地市国发软件的数据正常传送到省国发软件以及生态环境部监控中心。做好数据从国家或省回流至地市的工作。
6. 为自动监控企业或运营商提供接入调试服务。
7. 保障监控平台软件控件、数据库等正常合规使用。
8. 在线解答工作人员对于监控平台的数据、操作、维护等方面的问题。设立维护热线,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9. 为监控平台用户提供一次线上培训。
10. 根据用户需要进行监控平台功能优化。
11. 协助保障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二)工作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制定服务规范并建立维护技术档案。
2、服务供应商提供日常检查维护的次数为每周至少2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次数为全年不少于40次;提供系统功能优化升级不少于4项;为平台用户提供线上培训1次。
3、服务供应商应定期(每季度)总结服务履行情况,编制履行报告。项目结束后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绩效考核。
4、服务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涉及的数据、文档等资料保密,相关人员有义务保密任何有关的内部资料和秘密。
5、一般维护工作以电话、微信、远程等方式进行,必要时提供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总价上限为人民币******元(壹拾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第一次招标已提交资料的供应商无需再次提交,如需补充资料的可再次提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750-*******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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