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识经乡、禾加镇、凤陵乡骑虎初级中学校教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仁寿县识经乡、禾加镇、凤陵乡骑虎初级中学校教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一、本项目经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仁发改【2016】226号、227号、2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6-78-1。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仁寿县识经乡、禾加镇、凤陵乡骑虎初级中学校教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仁寿县识经乡、禾加镇、凤陵乡 |
实施时间 | 一标段识经乡初级中学:120日历天;二标段禾加镇初级中学校:100日历天;三标段凤陵乡骑虎中学校:1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一标段识经乡初级中学:维修教学教辅用房1500平方米、维修食堂120平方米,新建厕所及化粪池80平方米等;二标段禾加镇初级中学校:100日历天:拆除校舍80平方米,维修教学教辅用房3800平方米、厕所100平方米等;三标段凤陵乡骑虎中学校:拆除校舍600平方米,维修教学教辅用房600平方米,新建食堂120平方米、厕所及化粪池90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资金来源为2015-2016年仁寿县学校食品安全设施建设及边远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仁寿县识经乡初级中学教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施工2 | 仁寿县禾加镇初级中学校教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施工3 | 仁寿县凤陵乡骑虎初级中学校教学教辅用房及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汇款单备注栏里填写工程名称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建造员证书)3、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指自2015年11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07月2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7月28日15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仁寿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60.83 | 3 | |
施工2 | E.固定价 | / | 72.48 | 3.60 | |
施工3 | E.固定价 | / | 51.93 | 2.50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6年07月28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仁寿大道仁寿县便民服务中心五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仁寿大道仁寿县便民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雯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标签: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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