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发电机励磁机更新招标公告
1号发电机励磁机更新招标公告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1号发电机励磁机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106
1、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1号发电机励磁机更新项目已获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相关文件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材料供应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1号发电机励磁机更新项目招标
2.2交货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指定地点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发电机励磁系统
2.5交货日期:双方供货合同中约定。
3、投标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报名: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投标方提供的装置应在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试验和动模试验,已通过中国国家行业试验研究院的性能测试,满足技术规范;)
3.2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应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公告第3款规定报名资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请于 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3号
项目负责人:李丽萍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电 话: ****-********
联 系 人: 曲女士 电子邮件: ********18@qq.com
银行帐号:****************843 开户行:工行驻一汽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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