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海上部分项目中油海101配套船舶
天津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海上部分项目中油海101配套船舶
天津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海上部分)项目中油海101配套船舶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天津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海上部分)项目中油海101配套船舶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天津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位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拟建设的深海排放管线由南港工业区排海泵站引出,沿南港工业区红旗路南侧向东敷设,由东防波堤处下海,向东侧海域延伸敷设,直线到达S2排海口,海底管道总长约23.3km。中油海101船负责海底管道一般段KP6-KP24.2管段铺设作业。根据海洋管道建设分公司船舶资源需求计划,需配备一艘7000HP及以上拖轮,负责中油海101船动复员、应急拖带及施工期间守护作业,需配备两艘锚艇(2500HP及以上/3500HP及以上)负责中油海101船铺管施工期间起抛锚作业。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
2.3 招标范围:提供满足符合要求的船舶为中油海101提供拖带、守护、起抛锚服务,标段一:中油海101配套拖轮服务,最高限价:299.7万元(不含税);标段二:中油海101配套锚艇服务,最高限价:200万元(不含税)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2.5 实施地点: 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2.6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1:中油海101船配套拖轮工作范围及界面;附件1.2:中油海101船配套锚艇工作范围及界面
动复员费用包干(含油水),标一:配套拖轮服务动复员地点暂定为青岛海工基地码头或甲方指定海域,标二:配套锚艇服务动复员地点暂定为天津南港施工海域。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标段一:投标人是独立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标段二:投标人是独立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2)提供非自有船舶参与投标,应提供船舶委托经营证明文件。
3.3.2 投标人应提供服务船舶证书,符合海事等监管部门要求,船况良好,船舶配员符合海事局适任要求;船舶及船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海事审批系统无整改遗留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6 月 27 日至2024年 07 月 03 日 23时59分59秒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7月 09 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标段一投标人需支付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标段二投标人需支付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8*****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提醒: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工 | 邮箱: | m133*****296@163.com | |||||
电 话: | 022-******** | 手机: | ||||||
意见与建议: | 022-******** | |||||||
2024年 06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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