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楼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楼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GC281SG(电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服务楼工程,经赤峰市红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赤红发改字【2014】2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
2.3计划投资、项目特征:
拟采购4部电梯。地上9层,地下1层,每部10门10站;电梯速度为1.5米/秒。1#、2#电梯载重量为≥1000kg,3#、4#电梯载重量为≥800kg。
计划投资约140万元;
工程招标内容包括电梯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工程施工。
工 期:2016年9月20日交工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关于电梯相关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授权书。
3.3、投标人须在赤峰市市区设立或委托已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售后维修服务站(每个售后维修服务站只能和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受理人
4.1、制造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人与售后服务站签订的委托合同、售后服务站的营业执照。
4.2、经授权的经销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授权书原件、经制造商企业注册地公证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人与售后服务站签订的委托合同、售后服务站的营业执照的公证件或原件。
4.3、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经销商报名的只需提供经销商的证明材料即可)。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4领取时间: 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4.5领取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6受理人:陈艳华(内蒙古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 话:186*****3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9时0分,地点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河南西南环小区1#楼
联 系 人:陈艳华
电 话:186*****305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五楼
联 系 人:杨富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东巨大厦4楼
联系人:马佳鹏
电 话:****-*******
手 机:187*****860
邮 箱:********4@qq.com">********4@qq.com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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