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滨广场设计招标公告
红滨广场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0100G16068(GLTC-167BA311L2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滨广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红滨广场项目设计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4 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254.3平方米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
2.7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附属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25日至2016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国律招标,逾期不予受理;
4.3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其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记时还需提供"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进行市级电子信息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表格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gltc.com下载)。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2013年07月01日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下载(http://www. hgltc.com );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治军 康继鹏
项目联系电话:****-********转8301 8101
传 真:****-********
日期:2016年07月25日
标签: 广场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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