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LH-*****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学园03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良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三角地9号2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金荣 031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良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三角地9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7月3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24年7月9日
时刻说明: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良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受理质疑电话:0316-*******
本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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